《关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判断的指引》发布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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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是我国三种专利保护类型之一,与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共同为广大的创新主体提供有效的创新成果保护路径。对于涉及到技术方案上的改进,企业会选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来进行保护,相比于发明,实用新型由于其不需要实审、授权率高、授权快、费用低,受到有专利数量需求的企业的青睐。

但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注册月度登记报告,显示2023年1-9月实用新型授权率同比下降25.49%,这说明实用新型的审查越来越趋于严格,国知局对实用新型专利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专利申请和审查的实践中,实用新型保护客体的判断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需同时具备三个方面要素:产品、形状和/或构造以及技术方案。但是在实务中,许多企业及代理机构并不能很准确的把握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甚至为了更容易、更快速的获得授权,把本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披上了实用新型的外衣。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近日发布了《关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判断的指引》,在指引中对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进行了详细阐述。

该指引从以下几个方面梳理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的相关规定和并且给出了相应的示例。

PART 一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的相关要求及判断要素。

PART 二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判断涉及产品的常见情形。

1、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应明确排除方法;

2、权利要求可以使用已知方法的名称限定产品的形状、 构造;

3、关于计算机程序的客体判断;

4、关于人为布局规划的客体判断;

PART 三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判断涉及形状和/或构造的常见情形。

1、关于形状特征的客体判断;

2、关于层状结构、线路构造的客体判断;

3、关于材料特征的客体判断;

4、关于食品类申请的客体判断;

PART 四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判断涉及技术方案的常见情形。

1、关于与表面图案、色彩结合方案的客体判断;

2、关于以美感为目的方案的客体判断;

PART 五

有关客体判断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答复注意事项。

1、选择合适的专利类型;

2、与客体判断有关的权利要求的撰写;

3、与客体判断有关的答复或修改注意事项;

该指引引导创新主体准确理解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的边界。促进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撰写和答复质量的提高,推动实用新型专利制度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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